矿井总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综合机械化、水采和煤层厚度小于0.8米的保护层的采煤工作面,经抽放瓦斯和增加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不能降低到1%以下时,经矿务局局长批准,瓦斯浓度最高不得超过1.5%,并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工作面的风流控制必须可靠;②通风巷必须保持设计断面;③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配有专职瓦斯检查员并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