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派出所接到报案人报案,应当询问、了解案件情况,记录在案;2、派出所根据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拘捕、逮捕或者取保候审;3、案件侦查终结移送的检察院审查诉讼,出庭公诉;4、法院根据检察院公诉情况,开庭审理、裁判。5、法院判实刑,应当将罪犯交监狱服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