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

如题所述

深圳市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
深圳市劳动仲裁一裁终局是指在劳动仲裁程序中,一次仲裁裁决即为最终的裁决结果,不再进行二次仲裁。以下是深圳市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正文:
一、深圳市劳动仲裁程序概述
1.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可以请求劳动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仲裁的程序。
2. 在深圳市,劳动仲裁机构通常为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
二、深圳市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一次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不得再次提起劳动仲裁。
2. 通常情况下,深圳市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适用于仲裁员对劳动争议做出的裁决被认为是终局性裁决,争议双方不再有提起二次仲裁的权利。
总结:
深圳市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是指在一次仲裁中,仲裁员就劳动争议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不再进行二次仲裁。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规。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争议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仲裁,并在一次仲裁中争取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深圳市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四条:劳动仲裁裁决一次为终局裁决,不得再次提起劳动仲裁。
2.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规则》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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