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城市再生水利用

如题所述

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特别强调了城市再生水的利用,这是一种经过处理的非饮用水,可用于厕所冲洗、园林绿化、道路清洁等非饮用水用途。再生水利用设施包括集水、净化处理、供水和相关附属设施,其设计、施工需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负责。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如大型宾馆、机关、学校等,若日可回收水量达到一定规模,需满足特定条件,建设单位需自建再生水利用设施。已建成的项目,在满足条件时,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也有责任建设相应的设施。

再生水设施的设计需经过专家论证,并在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备案,竣工后需通过验收。设施的管道和水箱需明显标识为非饮用水。价格上,再生水应保持与自来水的适当差价,具体由价格部门制定。

运营管理单位应确保正常供水,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以确保符合国家标准。污水处理厂需配合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建设再生利用设施。园林绿化等非饮用水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

通过这些规定,昆明市旨在推广和规范再生水的使用,以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