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无罪案例裁判要旨统计(一)

如题所述


合同诈骗罪无罪案例解析:核心裁判要旨与辩护策略</

梁汉律师整理了十五个关键的无罪案例,提炼出十五条核心裁判要旨,旨在为关注合同诈骗无罪辩护的读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以下是其中的要点:


1. 证据不足与主体认定</
当指控以公司名义实施犯罪,而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自然人犯罪时,自然人通常被认定无罪。比如,如果骗取的款项用于个人而非单位利益,个人行为往往不被视为单位犯罪。


2. 无非法占有目的</
虽虚构公司,但只要能证明公司有真实存在,且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就难以认定为合同诈骗。伪造合同不足以证明非法占有目的成立,关键在于行为人的真实意图。

5. 合同履行与欺诈区分


如被告刘某某支付采沙款并续签协议,即使合同含有违法内容,若意图履行且无故意违法,不构成合同诈骗,而是民事欺诈。上诉人曾文宣因主观上无非法占有,客观上未虚构事实,被认定为民事欺诈而非合同诈骗。
6. 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的界限</
例如,金某公司的案例中,即使有负债,但只要借款合同的担保真实有效,指控非法占有证据不足。被告陈灏以船抵押借款,虽然涉及欺骗,但缺乏非法占有目的的充分证据,最终定性为民事欺诈。
7. 审慎看待证据与判断</
在赵某1的案例中,陈灏虽有隐瞒行为,但证据显示其有归还意愿,借款受监管,因此不构成合同诈骗。法院纠正原审判决,认为陈的行为构成民事欺诈而非诈骗罪。
8. 转让股权与合同诈骗的区分</
被告人代某彤和刘某的股权转让行为,由于证据链不完整,指控合同诈骗不成立,仅视为民事纠纷。丁某甲的购房行为是为了贷款放高利贷,而非非法占有,因此无罪。
9. 诈骗共谋与个人动机</
刘某在签订协议时的动机明确,预谋阶段是为了回收房款,过户后虽未付款但积极催讨,这表明其无非法占有故意。赖某胜被骗后刘某报案,进一步证明其无诈骗共谋。
10. 事实与证据的重要性</
每个案例都强调了事实清晰和证据确凿的重要性,如董某某的案例中,虽然提供虚假文件,但其目的并非占有,而是谋取利益,因此合同诈骗的指控证据不足。

梁汉律师,北京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律师,以其在毒品与诈骗辩护领域的深厚经验和成功案例,提醒我们,辩护策略的关键在于精准把握证据和事实,以确保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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