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缴纳工伤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
贷:银行存款
2、计提工伤保险:
借:管理费用——工伤保险(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
3、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工伤保险(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公司计提然后缴纳工伤保险,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等相关二级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工伤保险费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征收。即是说,按照工伤保险基金的实际支出数额来确定征收额度,做到收支平衡。国家根据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应由企业进行计提、缴纳,具体会计分录为:
1、计提工伤保险费时:
借:管理费用——工伤保险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
2、缴纳工伤保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
贷:银行存款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