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负责任怎么投诉

如题所述

小区物业不负责任可以向下列部门进行投诉:
1、找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简也被大家称为业委会,这是由小区内户主的一些主要代表组成的,业委会的成员需要通过选举的方式选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首要目的就是维护所有业主的利益,反映小区业主的要求与意愿,还用来监督管理物业公司的管理运作,所以物业出现问题可以到业委会进行投诉。
2、找街道办事处
直接管辖街道办事处的就是辖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的是辖区文化建设、政策贯彻等综合管理工作,所以小区物业出现问题可以找到辖区内的街道管理处进行投诉,街道管理处有权力受理和协助协商。
3、找房屋管理部门
房屋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的就是: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建设、市场监管、物业管理、房屋管理等等的政策转变以及监管实施。
4、找物价管理部门
如果物业出现问题的地方涉及到的是收费是否合理,那么业主就可以找到当地的物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物业公司的职责如下: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5、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
综上所述,物业不管事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每个物业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物业管理,以及接受业主的投诉等,向业主委员会投诉。业主委员会是小区里的自治组织,由小区业主组成,负责小区的管理事宜可拥有对物业公司的罢免决议;向主管社区投诉。小区里的业主对物业不满,也可以向社区投诉,社区作为政府机构的派出机关,有权对辖区的物业进行管辖。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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