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09
上面的几个均为错误答案。因为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办法已作了重大调整。 1、依据“国税函〔2008〕635号”第一条的规定: “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因此,当年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先弥补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经汇算清缴调整后的数据)。 2、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是按当年累计数来计算申报预缴的。由于本年累计利润只有1万,不足以弥补完毕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额,本年利润冲减完毕后,二季度申报时第4行“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列直接填0即可。当季不需要再预缴企业所得税。 详细请参阅执行“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29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时是不能弥补上年亏损的,企业所得税是季度预交,年终汇算的!
第3个回答 2013-08-29
供参考:
1、填报企业所得税报表时,纳税调整减少额该填0。
理由:
2、季度为预交,一般不考虑象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弥补的调整项,在年度清算时再考虑。
3、以前年度累计亏损需要弥补的话,需要税务部门审核批准才可以的,一般要先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以前亏损年度的审计报告,再申请弥补报告,审核批准后,在年度所得税清算时才予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