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人说案件到了法院要开庭,要判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事情过去了一年多,当时打架是我们3人动手的,其中2人拿斧头,我拿的是砖头,往人家头上砸的,当然是自首去的,进去半个月,是取保候审,现已经取消,前天检察院的人说案件快到法院了,要开庭审理,还要判刑,什么意思?意思是我还要进去坐牢????? 那我当初交的五千元保释金,还有蹲了15天,是什么意思?而且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有谁知道的,详细点回答我,谢谢!!!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并不是最终的处罚结果。

    如果你因为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后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现在案件已经侦查完毕,办案机关依法是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追究你刑事责任的。

    如果交纳的保证金,在你被判刑后,自然就撤销了,依法是可以退还的。

    如果将来被判实刑,刑事拘留的15天,可以折抵刑期15天。

    如果你们已经主动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化解了矛盾,依法是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宣告缓刑的。

    宣告缓刑,人就可以不进去坐,因此,你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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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1
这个事情很正常的,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你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是在检察院公安调查期间,不拘留你罢了。现在公安侦查完毕,检察院提起公诉,那么法院自然要开庭审理。至于你前面被拘留的15天,到时候法院判决下来如果是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控制人身自由的刑罚的话,会减去你前面已经拘留的天数的。
第2个回答  2013-08-21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你们的案子一直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并不意味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现在已经达到最长期限12个月,检察院审查认为应当追究你们的刑事责任,故将案件移送法院提起了公诉。接下来你和你的同伴将进入法院审理阶段,若你们故意伤人的事实得到证实,将会被定罪量刑。你们当然要坐牢了。
第3个回答  2013-08-21
你好,作为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我有责任也有能力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很遗憾,你恐怕要面临刑罚审判,一年以前的案件在侦查是采取拘留措施(你被拘留15天),后变更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保证金5000元),在案件到了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时,可能因为你长期在本地居住,逃逸、再犯罪的可能性都比较小,检察机关对你依然沿用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你们当初犯的是故意伤害罪是吗?如果是故意伤害罪,且你们已经赔偿了的,加上你们自首,检察机关可能是一直想做不起诉处理,但是遗憾的是,你们的案件申请不起诉没有通过,故而现在要开庭审理。
如果你需要了解你们可能面临的刑罚,请告诉我如下情况:1,自首是否认定;2,立案罪名是什么;3,对方伤势如何 轻伤还是重伤还是轻微伤;4,你们是否赔偿。
第4个回答  2013-08-21
从你说的情况看,对你的行为,公安机关已对你的行为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措施,取保候审是刑事措施的一种,现检察院说快到法院了,那意思说检察院已准备对你的行为提起公诉,你是否构成犯罪或坐牢,要看法院的认定。关于你蹲15天的问题,应该是你犯事后,公安机关对采取的刑事拘留措施,后根据你或你家人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你在外也不会再犯罪或危害小,对你变更了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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