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清远市新城区鹿鸣路2号清远大厦1-3楼。
联系方式:保险关系科:3363835; 医保科:3376210;待遇科:3369581。
内设机构:办公室 、医疗保险科 、保险关系科、待遇核发科、稽查科、信息技术科、计划财务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监管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扩展资料:
清远社保局的一些职能:
1、承担全市及市直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费用结算,参与有关医疗保险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直和中央、省驻清单位离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承担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工作;经办全市及市直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2、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管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
3、在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4、承担全市有关社会保险的稽核工作和内部控制的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