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每天加班后算旷工,合理吗?

连续几周每天加班到晚上10点,我家中有事拒绝加班,却算我是旷工合理吗?

第1个回答  2019-1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此,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除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之外,一般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也就是说,劳动者原则上是有权拒绝加班的。在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的情况下,不加班就不能算旷工。
所以这位工友提到的“累计3次未能过来加班的人厂里要解除劳动合同”一事,按照一周工作5天计算,每周的加班时间将达到10小时,每月的加班时间将超过36小时,违反上述规定。因此,这样的制度并不合理,也不符合相关规定。
第2个回答  2019-12-29
拒绝每天加班后算旷工,这是十分合理的,会工作的人是会在工作时间内完成自己任务的,适当的加班本无可厚非,如果拆算旷工。那就太没天理了
第3个回答  2019-12-29
不合理,加班时间不算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但是也要看下你当时签订的合同
第4个回答  2019-12-29
现在一般合法的公司都是八小时算正班,八小时以后就算加班不在,顶多就算上没有加班费,但是不能算旷工,如果他给你打了旷工,你要找他评理。
第5个回答  2019-12-29
不算旷工。旷工是指正常工作时间每天8个小时的情况下,未经领导允许及写请假条,私自不上班的情况。加班按照法律规定要根据员工意愿自愿加班,不得强制加班且应该支付合理的加班费用。员工有权利拒绝不合理的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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