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以武汉商学院为例,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校学生工作需要,深入推进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各班团支部委员会及班委会设置5人,包括:团支部书记兼班长、组织与宣传委员、学习与创业委员、文艺与体育委员、生活与权益委员。
心理委员各班团支部设置2人,男女生各1人,由委员会成员兼任。各班(除2018级以外)如有特殊需要,经辅导员和班主任同意,报各学院分团委同意,校团委备案,团支书可不兼任班长,另选班长兼团支部副书记1人。
扩展资料:
团支部委员会的相关要求规定:
1、辅导员、班主任要直接领导参与此项工作,务必使其在民主的氛围中产生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班团干部。
2、具备团员身份,政治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不动摇,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采取自荐、推荐的形式确定候选人,各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及班委会的候选人不得少于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