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违法行为时如何规定的?

如题所述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7条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49条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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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8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认定及处罚
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是指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强烈不满和痛恨的情绪和心理,即民族间的相互敌对和仇恨。民族歧视,是指对于某个民族不平等、不公正的对待,包括观念上的歧视和具体行为上的歧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2个回答  2013-09-07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里面没这个规定的,在刑法里有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这一条
第3个回答  2013-09-07
这个已经触犯刑法了,在中国是很重的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第4个回答  2013-09-07
触犯刑事犯罪了 好像叫煽动什么的 具体法条记不住了 肯定是刑法里有的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