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信未满30天,如何能提前走?

我是公司财务一名,得罪了上司的姘头,被各种穿小鞋。于是8月10日跟老板娘口头辞职,8月15日向公司人事部正式提交辞职信,上司要求辞职信上写“完成交接后离职”后签字。现在已经9月2号了,还没人来跟我交接工作,新的工作倒是源源不断,尤其大部分根本不是我的工作,而是上司的姘头的。但是上司开口让我做,我又没证据证明这不是我的工作。很不开心,想提前走,上司就以工作未交接,老总未派人来交接为理由,不允许,该怎么办。天天很不开心,度日如年。?工资每月有一部分未发,已有8个月工资了。

  你是2013年8月15日向公司递交辞职信,到今天9月15日才满足提前30天告知义务。明天(第31天),你可以中止工作要求公司办理辞职的手续,公司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公司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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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2
工作交接完毕,开了离职证明就可以走了追问

问题就是公司到现在都没派人跟我交接,还让我干加倍的活。

追答

那你就找领导直接要求开据离职证明·然后把公司的相关资料都交给他就好了··新交给的工作可以不做·留着到时候交接给领导做嘛··

追问

都是有时限的工作,比如上个月的应付账款的结算,然后他就会吊着嗓子喊,已经9月份了,你8月份的还没完结什么什么。

追答

我建议你直接坦荡的跟他谈一谈,在工作上他是你的领导,但是应该是平等的·况且你已经提出了离职,你只有跟他交接的义务,不再被他领导,他也无权交给你任何工作。

追问

普通私企,他是公司老员工了,老板娘都有点被他指着绕的,根本弄不过,话说我越过他直接跟老板提出提前离职可行吗?他要是借口我有工作没完成怎么办?尤其是那些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不是我的活,但是一直我在做,但是要结账没合算完的工作。

追答

当然可行,工作没完成就找人交接·但是要提醒你一点·尤其是在私企·你的入职证明·薪金·等证明一定要保存好··可以很好的保护好自己··自己没事的时候多看看地方劳动法·这个是关于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要学会保护自己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忍,一个人成熟不成熟的表现就在这里,你要表现出你的高价值,和你一样的财务人员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你不知道是不是你做的,你就要对比别人,工作量大没关系,只能做多少是另一回事,做好你以前的事,其次做他安排的,做不完就不管,下班就走人,表现出你的理直气状,他不可能敢说你的。
另外注意一点,不要给他你在工作中的失误,或者你在工作中出现不好的表现。一定要忍,忍的同时要高傲,不要让别人觉得你是好欺负的。
最后祝你好运。追问

假如我越过上司,直接联系老总,请求提早离职,可行吗???

追答

公司大是不允许的,提早也是不行的,但有一种方法是可行的,调离,你越过上级,直接和老总说,这个活我做不了,我想做别的工作,你就说做那些 他们认为该你做的那些人的工作。
其实像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做一天算一天,做多少算多少,因为你事先已经声明了,也就一个月,忍一忍就过去了。

追问

公司算是什么某行业500强的,但是是私企,蛮多地方不是很完善。没办法的话只能忍了,诶~私企就是麻烦,不是这个是老板亲戚就是那个是老板同学,我一个外来刚毕业的,根本只有被黑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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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9-02
9月15号一个月到期,工作交接后就可以撤了追问

没人来交接啊,我问起来上司就说,要跟老板说的,等老板派人来交接,可是我都说了半个多月了,也没见有人来啊,他估计没跟老板说吧?

追答

已经书面提交了辞职信,如果得到了领导批准,到期就可以撤了。

第4个回答  2013-09-02
工作做不好就行了,你懂滴。追问

不懂,做不好就各种精神上的骚扰,烦不胜烦,我现在只希望尽快离开。

追答

做好属于你自己的那部分。其它该拒绝就拒绝。(你有这样的权力)

追问

我这人最怕麻烦,会被烦死的,而且要走要签工资什么都要上司同意,我还有工资在他们手里,更重要的是,一开始上司以让我学习的名义帮那个女的身边一放,于是我接手了那个女人基本全部的活,一到开会上司就会说那些工作是我们2个人做的,就把我算在有义务的范畴了,根本推都没法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