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间房东要求涨价合理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
房屋租赁期内,房东要求加价的问题
我们的租赁期是到2008年的10月28日
现在房东要求涨房价,
在合同中,我们并没有注明不允许涨价
在合同的第13条违约责任,是这样写的: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个月租金)

请问,现在房东加价是否合理?房东说不加,他就收回房子!我们可以怎么样保护自己权益?还是因为合同的关系,必须加价
租金,租赁日期都写的很清楚的
现在是提前通知我了
所以我要不搬家要不就要加钱给他是吗

合同有写租金么?有的话,他加价不成收回房子,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要么赔一个月租金。

如果他是现在通知你:要么从现在起一个月内要搬走,要么接受他的加价的话,这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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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01
合同约定了租金的,合同有效期内,房东不能单方涨价。但是,据你的合同,他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