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珠海失业 两个月了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如题所述

即使是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失业金领取条件,但由于你已经超过规定时间了,是不能申领失业金的

1、关于失业金申领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关于时间限制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一般来说“及时”会被许多地方明确为60天之内,你离职2个月,单位超过了15天内申报材料的时间要求,你个人也超过失业登记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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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6
条件如下:连续工作和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要在失业后3个月内去社保局登记失业,3个月以后去无效,珠海好像是一次性领取的,我也失业了,但不好意思去登记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