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局人员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中国政府的反间谍机关和政治保卫机关,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
1983年7月由原中共中央调查部整体、公安部政治保卫局以及中央统战部部分单位、国防科工委部分单位合并而成。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