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了欠条给别人,实际上我钱给了另一个合伙人,但他们散伙了,其中的一个人拿着欠条把我告了,怎么办。

我做的是门窗加工生意,当时在一个卖不锈钢门市里赊了有八千元的帐,当时他们的店是两个人合伙开的,男老板姓杜女老板姓杨,在中间给过一次两千多,剩下六千打了个欠条给他们,后来知道那张欠条在那个女老板手里,在这中间那个男老板让我给他做了十几樘卷门,都没有给我钱,他说算帐时互相抵消掉,所以我也就没在意,但是没想到他们后来散伙了,这个女老板拿欠条找我要钱,我说和杜老板抵消了,可她不承认,因为她拿着原始欠条,她直接把我告上法庭了,我问了别人,别人说我是只能认钱了,没办法了,怎么办啊,请求帮忙!我现在真的是浑身是嘴都讲不清了。我太冤了!

1、在还欠款时,应当让对方出具收据,或把欠条收回。2、如果你还款时,他们还没散伙,或者不知道他们散伙,而把钱还给他,这不影响你的还款,只要你能证明他收了你的款就行了。3、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他不是合法债权人,而你把钱给他了,你可以把钱要回来的。因为此时,他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也说是说,如果拿着欠条的人不认可你的还款行为,你可以找收款人把钱要回的。这回别忘了把欠条要回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8-17
关键看做了十几樘卷门是合伙的不锈钢门市的事情还是男老板个人的事情。建议打电话录音,追加第三人。
第2个回答  2013-08-17
给男老板打电话录音,然后追加男老板为诉讼第三人,关键看你打欠条的内容、官司有得打
第3个回答  2013-08-17
办事要多个心眼啊、、都打了欠条 你换了的话 就把欠条拿回来了、、你要么找到以前她的合伙人
第4个回答  2013-08-17
如果没过时效,认了吧,找到原合伙人如果人家不承认也不好办。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