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的是门窗加工生意,当时在一个卖不锈钢门市里赊了有八千元的帐,当时他们的店是两个人合伙开的,男老板姓杜女老板姓杨,在中间给过一次两千多,剩下六千打了个欠条给他们,后来知道那张欠条在那个女老板手里,在这中间那个男老板让我给他做了十几樘卷门,都没有给我钱,他说算帐时互相抵消掉,所以我也就没在意,但是没想到他们后来散伙了,这个女老板拿欠条找我要钱,我说和杜老板抵消了,可她不承认,因为她拿着原始欠条,她直接把我告上法庭了,我问了别人,别人说我是只能认钱了,没办法了,怎么办啊,请求帮忙!我现在真的是浑身是嘴都讲不清了。我太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