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吗?

我和女方于2008年1月登记结婚,2008年9月育有一子。婚后由于工作原因,一直是两地分居的状态,儿子跟女方一起生活,我差不多每月回家一次。但女方没有工作一直在家领小孩。我和女方在感情上不是很好,女方有赌博的习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女方3天两头跟我吵架,女方还屡次提出离婚。婚后我们买了一套房子,就现在我的情况,我工作在外(3个小时的车程),因为工作的性质。所以很少回家。现在女方提出离婚,离婚后能否请求女方抚养儿子至8岁或者抚养到成人(现在我儿子快两岁了)?

当然有义务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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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现在孩子太小,由女方抚养的可能性更大,如果将来你想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再单独提出申请,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平分的原则,这个房子有女方的一半,你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一直到孩子18周岁,具体的抚养费数额以小孩的实际支出及当地的平均水平为准,最多不超过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5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17
你如果协商的话那就要看财产分割与孩子抚养怎么平衡了。如果法院判决的话,你妻子赌博因数额较小,而且你也很难提供证据,法院是不会按有过错判决的。那样结果应该是如果有一方自愿抚养小孩,将多分财产,另一方保留探视权,并出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如果双方都想抚养,两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母亲优先。如果都不想抚养,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家庭情况、收入情况酌情判决。如果是一方抚养,另一方交抚养费,就是交到18周岁或者孩子有自己的经济来源时止。没有8岁的说法。
第3个回答  2015-12-02
现在孩子太小,由女方抚养的可能性更大,如果将来你想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再单独提出申请,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平分的原则,这个房子有女方的一半,你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一直到孩子18周岁,具体的抚养费数额以小孩的实际支出及当地的平均水平为准,最多不超过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50% 来自百度
第4个回答  2013-08-17
婚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可以跟父或母生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女方生活为原则,但是如果她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男方可以要求抚养权。离婚后,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你的这种情况,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先跟女方协商一下,看她是否愿意抚养孩子。如果不同意,只能让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