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接手了一个转让的店,转让的时候他把营业执照和税务证都给我了.在此期间原店主依旧用这个店名做生意.请问他这是属于什么行为 违法吗
他把店转给我之后他瞒着我依旧用这个店名给单位送货,现在他送货的单位必须要他出示证件证明他的店还开着,所以他来问我要营业执照之类的作证明 我没给 然后他说要把营业执照税务证拿走他重新再开个店 所以我问一下
这个你不给是可以的,具体的情况建议你还是百度下你当地的律师网站,上边有律师的电话,你可以打电话咨询的,毕竟他们才是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