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如题所述

非婚生与婚生孩子在开出生证明问题上并无区别。出生证明是医院必须开具的证明,只要母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医院就会为孩子开出生证明。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需要自己填写部分,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从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2014年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通知要求,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

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平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出生医学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出生医学证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0

非婚生与婚生孩子在开出生证明问题上并无区别。出生证明是医院必须开具的证明,只要母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医院就会为孩子开出生证明。

办户口可能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罚款,具体情况请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非婚生育违反法律,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或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但不能以私生子为由拒绝给孩子落户口《出生医学证明》填写内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需要自己填写部分,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扩展资料

一、非婚生子上户口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安排生第二胎。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生育政策的孩子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并且其管理方法有国务院和各地方制定规则。

因为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因此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应的手续,上完户口后,就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同样的权利,成为社会真正的一员的。

非婚生子女是一类特殊的社会主体,因为不符合生育政策而需要经过特殊程序、缴纳额外的费用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可,真正享有婚姻法上规定的和其他子女同等的权利。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3、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

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抚养问题上,非婚生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网友办医学证明医院要求做亲子鉴定 官方:因非婚生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百度百科-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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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2-01

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一份《单身说明》(医院会提供模板),就可以办理出生证明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23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所以只要孩子出生,医院都有义务办理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百度百科-出生医学证明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2014年1月1日印发的《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规定:
(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孩子生下来,就应该给予基本的人权保护。 具体情况请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
第4个回答  2013-09-01
出生证明是医院必须开具的证明,只要母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医院就会为孩子开出生证明。非婚生与婚生孩子在开出生证明问题上并无区别。办户口可能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罚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