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缓刑?

如题所述

1、有期徒刑:

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2、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能折抵刑期。

3、缓刑: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扩展资料:

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

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劳动是强制性的,体现了我国对罪犯实行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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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9
有期徒刑
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以上15年以下。但下列两种情况下可以超过15年,一是数罪并罚,但不能超过20年;二是判处死缓的,在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后,减为15~20年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这个词语多用于中国。在香港和一些西方国家或地区,又称有期监禁,是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很大,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于这种刑罚的执行有所不同。澳门禁止无期徒刑,所以别处的有期徒刑在当地就是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主要有以下特点:
1.无期徒刑适用于罪行严重,但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严重犯罪分子。
2.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分子终身人身自由。刑法对非常严重的犯罪都规定了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
3.无期徒刑是在监狱中执行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
4.无期徒刑不可能孤立适用,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区别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的,这也反映了这种刑罚的严厉性。
5.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都可以折抵刑期,而无期徒刑是对执行人无限期的关押,当然就不存在需要折抵刑期的问题。
无期徒刑就其本身含义而言,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关押没有期限。但在实际执行中,并不一定把犯罪分子关押至死亡,而是给予悔罪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认罪服法,积极劳动,努力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如果实际执行刑期10年以上,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还可以假释。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赦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也可以被特赦释放。司法实践中,不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受到了上述宽大处理,重返社会,获得了自由。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我国刑法中对军人违反职责罪还有特别缓刑的规定,即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31
什么是有期徒刑的含义

  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我国刑法中适用最广泛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自由刑的代表,而自由刑的地位也曾受到冲击,这主要表现在,许多国家的罚金刑的适用数量占绝大多数,开放或半开放的监狱设施使自由刑的面目有所改变。

  什么是有期徒刑的特征

  1.有期徒刑可以适用于犯各种罪行的犯罪分子。由于有期徒刑的最低期限到最高期限幅度大,适用面宽,既适用于较重的犯罪,又适用于较轻的犯罪,便于人民法院根据不同的犯罪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机动灵活地加以具体运用,最能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2.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表现为将犯罪分子拘押于监狱或执行场所。

  3.有期徒刑具有一定期限,并且有期徒刑的期限幅度较大。

  4.有期徒刑是在监狱中执行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

  什么是有期徒刑的种类

  1年以下、2年以下、3年以下、5年以下、1年以上7年以下、2年以上5年以下、2年以上7年以下、3年以上7年以下、3年以上10年以下、5年以上10年以下、7年以上10年以下、5年以上、7年以上、10年以上、15年。于是,有期徒刑形成了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共7个格。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无期徒刑:就是没有刑期的徒刑,如果没有减刑,就得坐已被子的牢。
什么是缓刑

  《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如何正确把握缓刑的适用条件?

  我们认为,要正确把握缓刑的适用条件,必须从以下几方面把握。

  1.严格把握缓刑适用的前提条件——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从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分析,有的条文规定法定刑最高刑是3年有期徒刑,有的规定法定刑最低刑是3年有期徒刑,可见刑法上是把有期徒刑3年作为衡量轻罪和重罪的界限,3年以下属轻罪范围,3年以上属重罪范围。这里所说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并非法定刑。适用法定刑3年以上的规定时,如果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而判处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或虽不具有法定减轻条件,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还是过重,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也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在可以适用缓刑之列。缓刑只能适用于轻罪而不适用于重罪,是基于以下考虑:(1)缓刑是在监狱外比较宽松的社会环境中考察,重刑犯具备更多地再次危害社会的机会,人身危险性尚存,将他们放置于开放环境,对社会是个威胁,是个不安定因素。(2)实践证明,缓刑犯多数在缓刑期内积极悔改,被撤销缓刑的只是少数。如果对重刑犯适用缓刑,一方面会使其产生侥幸心理,不能深刻认识其罪行的严重性,不利于其改造教育,缓刑期满后可能会再次危害社会;另一方面,社会上不稳定分子会不在乎缓刑的威慑力,挺而走险实施犯罪行为,对广大守法公民的积极性是个损害,从而缓刑就会丧失群众基础。那么,对被处管制的轻刑犯为什么也不适用缓刑呢?因为管制是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对罪犯不实行关押,仅限制一定人身自由。缓刑犯在缓刑考察期限内要接受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的考察,实际处遇与管制没有多大差别,因此对判处管制的轻刑犯适用缓刑意义不大。
第3个回答  2018-08-02
无期徒刑没有缓刑两年的制度。
只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意思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情节恶劣,应当判处死刑,但并不是罪大恶极,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而给予两年的考验期限。如果两年内接受教育改造,两年后,不再执行死刑,依法变更为无期徒刑。如果两年内拒不接受改造,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执行死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8-31
有时间段的刑期,叫有期徒刑。 无时间段的刑期,叫无期徒刑。 缓刑就是先判刑,但迟几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