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邹平县事业单位考试什么时候举行?

如题所述

根据《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县委、县政府同意,确定为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毕业后派遣到我县的国家计划内招生普通高校毕业生。

2、应聘人员户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邹平县生源,且户口为邹平县常住户口;

(2)父母双方均为邹平县常住户口;

(3)符合以上户籍条件人员的配偶,且具有邹平县常住户口。

3、应聘人员年龄:本科生应在28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应在31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已具备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的不能报考;到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报考,须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未就业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须经县教育局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 7月21日-7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邹平人才市场(鹤伴一路中段政务大楼东北侧)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本人持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就业报到证、相关证明材料等报名(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到村任职大学毕业生提供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属邹平籍毕业生配偶的,出具结婚证和配偶家庭户口本。

报名时填写《邹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考考务费80元。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有专业要求的岗位,须具备专业条件要求。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招聘部门或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 1:2 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工作人员受理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进行审查;笔试结束后,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核时,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行取消其资格。

五、考试时间、内容、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成绩各占50%,考试时间为8月2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30- 17∶00 申论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于7月31日凭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公布(www.zprc.com)。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08年8月13日

进入面试人员于2008年8月11日下午14:30—18:00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同时须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面试考务费70元。已到企业就业或已签定就业协议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视为弃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六、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招用计划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考核。考核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2、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公布(www.zprc.com)。

七、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局下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 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监督电话:4262068 4261421

咨询电话:2182001 2182002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2008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邹平县委组织部

邹平县人事局

二OO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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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08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08年山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已经结束了,更多关于山东事业单位最新的招聘考试信息请访问:山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sybexa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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