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中承包人驻地建设如何计价?

如题所述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1、四统一:编码、名称、单位、规则

2、清单编码:12位,前9位为全国统一编码,后3位由编制人根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

项目名称设置

A、计价规范附录中项目名称

B、计价规范中项目特征

C、拟建工程情况

缺项可编补充,在项目编码栏中以“补”示之。

3、预算定额与清单项目的区别:前者按工序分,后者按综合实体。

二:措施项目清单

1、措施项目编制要考虑多种情况

2、措施项目

通用项目:各专业均可用

专业项目:各专业工程可用

三、其他项目清单

暂定金额

总承包服务费

计日工

暂估价

扩展资料

意义:在造价管理改革中计价模式的改革首当其冲,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不可能游离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之外,所以建立以市场为取向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也是电力工程造价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之一和必然之路。

作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实行工程量清单汁价,将过去由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计价转变为制定适宜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从过去政府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督,有效地加强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控制。

利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文件和计价的优点

(一)为投标提供公平竞争基础

(二)招标有利用质与量的结合投标企业报价时必须综合考虑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不仅要考虑工程本身的实际情况还要求企业将进度、质量工艺及管理技术等方案落实到清单项目报价中,在竞争中真正体现企业的综合实力

(三)有利于风险的合理分担

(四)淡化标底的作用,有利于标底的管理和控制

(五)促进企业建立自己的定额库

(六)有利于控制工程索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单计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计费:
  竣工文件:第200章至700章合计的0.2%
  安全费:1.5%

  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驻地建设费用:
  承包人驻地建设(标准化建设)以不低于发包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金额的1.5%以总额进行报价。

  方法:
  1.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4.临时工程与设施包括临时道路、临时用地、临时供电设施、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以及供水与排污设施。
  4.1 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是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修建的设施,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拆除与恢复。
  4.2临时用地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租用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费负责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不另行计量。
  4.3临时供电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力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讯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5供水与排污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提供、安装、保养和拆除全部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安装、维修、管理和拆除临时排污系统的费用。
  5.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包括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和场地建设:
  5.1承包人驻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须临时修建的承包人住房、办公房、加工车间、仓库、试验室和必要的医疗卫生、消防设施所需的费用,其中包括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的费用。
  5.2场地建设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需进行的储料场、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场地平整、硬化,作业区的分隔,以及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所需的费用。
第2个回答  2015-11-09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总则说明:
1.本章总则包括:保险费、工程管理、临时工程与设施、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等内容。
2. 保险费分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2.1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和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2.3保险费率按议定保险合同费率办理。
3.工程管理包括竣工文件、施工环保费、安全生产费和工程管理软件。
3.1 竣工文件是承包人对承建工程,在竣工后按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编制竣工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
3.2 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费用。
3.3安全生产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3.4工程管理软件:是发包人指定要求承包人统一配备的软件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所需的费用。
4.临时工程与设施包括临时道路、临时用地、临时供电设施、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以及供水与排污设施。
4.1 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是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修建的设施,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拆除与恢复。
4.2临时用地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租用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费负责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不另行计量。
4.3临时供电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力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讯设施的架设、维修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4.5供水与排污设施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提供、安装、保养和拆除全部施工和生活用水设施,安装、维修、管理和拆除临时排污系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