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社保局在哪里

如题所述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D座 

电话:0512-57912333 (总机) 0512-55230900 (社保总机)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57314810,传真号码:57310638

通信地址:前进西路1801号

邮政编码:215300

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扩展资料

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息

七、办事流程

一、仲裁院信息

1、办公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305号

2、联系电话:57550194

3、工作时间:

办 公 室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立案窗口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4、负责人信息:

调解仲裁科科长 叶小强

电 话 55216796

仲裁院院长 陈 英

电 话 55216792

二、各仲裁庭信息

1、开发区仲裁庭

地址:昆山开发区青阳南路315号。

电话:57908775。

2、高新区仲裁庭

地址:昆山高新区鹿城路1188号。

电话:55196102、57792261。

3、张浦仲裁庭

地址:昆山市张浦镇花苑路到底,交警中队北面。

电话:57952689、36900082。

4、周市仲裁庭

地址:昆山市周市镇青阳北路100号。

电话:57938739、57938729。

5、花桥开发区仲裁庭

地址:昆山市花桥开发区花园路1号。

电话:57962607。

6、千灯仲裁庭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文峰路人民政府西大楼。

电话:57469559。

7、陆家仲裁庭

地址:昆山市陆家镇孔巷路2号。

电话:57285713。

8、淀山湖仲裁庭

地址:昆山市淀山湖镇淀兴路612号(原淀山湖小学内)。

电话:57051167。

9、巴城仲裁庭

地址:昆山市巴城镇湖亭路28号。

电话:57659377。

参考资料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单位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5-26

昆山社保局地址:昆山市玉山镇前进中路305号。

昆山社保局现名为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途径公交车: 昆山25路 昆山30路 昆山33路 昆山34路 昆山8路 昆山9路 昆山夜2线

地图详情: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覆盖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办法。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健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本市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任免、辞职、辞退、培训、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办法;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任免人员及市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事项;拟订全市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及人员聘用等工作;拟订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六)贯彻执行国家军转安置工作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计划;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军转安置工作;负责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

(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 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 指导各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指导局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链接:http://baike.baidu.com/view/6621510.htm

第2个回答  2012-12-10
玉山镇前进西路69号
坐3,33,103到人民医院下,下车往东50米左右即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