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三十年前(1977年)参加工作的,企业的性质是镇里的一个由几百人组成的集体所有制企业,1998年改制后,企业被私人承包,但这个企业从开始建办到最后私人接管一直没有为工人提供任何保险,2003父亲自己掏几万块钱入了社保(却没有医疗保险),截止到2008年9月,父亲与私营业主的合同已经满10年,如果下年,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我们应该要求单位做出何种赔偿?如果双方达成不了协议,我们应该怎么投诉?是否需要打官司?还有,要是允许,我是不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返还父亲入社保的几万块钱?
期盼高人详尽解答,本人不胜感激,因为我家住在一个偏远的小镇,所以很多企业都设定了自己的营运规则,致使一部分人的权益得到了侵犯。
谢谢黑大老板,但还有个问题
我父亲的同事(年满10年,被减回家的)与父亲单位进行了交涉,老板给出了以下理由为借口:
从1998年到2002年,仅仅是企业的债务关系归其个人所有,他只是替企业代管,固定资产仍为集体所有,2002年才收购固定资产,所以"工龄"只能从2002年算起.
我想问的是:他从98年开始代管,原因是他没有足够的资金收购该企业,(记得当时父亲欠了该企业8000块钱,他们接管后,陆续地从工资中扣除了这些钱)这种情况下,我们是不是没有上诉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