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试用期已过,没签合同,可以要求二倍工资么?

单位承诺试用期是二个月,试用期过后转正,试用期间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等书面合同,到目前为止,我已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五个月零十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要想辞职,我是否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赔付我工作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我决心要走了,但这时候用人单位又拿出合同要我签,我不想签,这样算违法么?我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么?

  完全可以,但要弄到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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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2
当然可以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的,应当向劳动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其支付四个月零十天的双倍工资,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双倍工资,可去劳动仲裁,但你必须证明与用人单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可以证明的证据有:工资卡、考勤记录、相关证件等
试用六个月那用人单位是要和你签订了三年以上的合同,但试用多少个月与签不签劳动合同没有关系,试用期本来就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这样说也是没有用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02
1、你在单位做了五个多月,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你有权要求公司补发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之差。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除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及工资差额,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4、你可以不理睬单位的要求,如果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还需要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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