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B类),是核税率还是核的固定收入的应纳税额?

专管员让每个季报按收入2.5万*10%*25%申报所得税,(本没有2.5万收入),但下个季度中,有一笔2百万的外地收入,再下报度报税,是应该按2百万的收入报,还是2.5的收入报呢?

1、首先要确定税务机关是采取的那种核定征收方式,是定率征收还是定额征收。一般情况税务机关都是采取的定率征收。

2、定率征收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取得的收入*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税率下个季度的200万元外地收入,肯定是按200万元申报,但如果全年就只有200万元的收入,那么前面按收入2.5万*10%*25%申报的所得税时可以抵减的。

3、总之,如果是定率征收的核定征收方式,专管员让每个季报按收入2.5万*10%*25%申报所得税,(本没有2.5万收入),是不妥的。如果是定额征收方式,专管员可以让公司这么申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一、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包括依法被税务机关指定的扣缴义务人。其中: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按收入总额核定、按成本费用核定、按经费支出换算分别填写。

二、本表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报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季(月)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报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B类)是核定的税率的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一、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包括依法被税务机关指定的扣缴义务人。其中: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按收入总额核定、按成本费用核定、按经费支出换算分别填写。
  二、本表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报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季(月)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报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 “收入总额”: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2、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3、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1行“收入总额”×第2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4、第4行 “成本费用总额”: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写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5、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6、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4行 “成本费用总额”÷(1-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7、第7行“经费支出总额”:按照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填报此行。填报累计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金额。
  8、第8行“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9、第9行“换算的收入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换算的收入额=第7行“经费支出总额”÷(1-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0、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第9行“换算的收入额”。
  11、第11行 “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
  12、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
  (1)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计算结果:
  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第3行“应纳税所得额” ×第11行“税率”
  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 ×第11行“税率”
  按照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 ×第11行“税率”
  (2)实行核定税额征收的纳税人,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
  13、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第13行≤第12行。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14、第14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当年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5、第15行“应补(退)所得税额” :填报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补(退)所得税额=第12行“应纳所得税额”-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第14行“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当第15行≤0时,本行填0。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1、首先你要确定税务机关是采取的那种核定征收方式,是定率征收还是定额征收?
一般情况税务机关都是采取的定率征收。
2、定率征收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取得的收入*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税率
下个季度的200万元外地收入,肯定是按200万元申报,但如果(呵呵,仅仅是如果)全年就只有200万元的收入,那么前面按收入2.5万*10%*25%申报的所得税时可以抵减的。
3、总之,如果是定率征收的核定征收方式,专管员让每个季报按收入2.5万*10%*25%申报所得税,(本没有2.5万收入),是不妥的。如果是定额征收方式,专管员可以让你公司这么申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20
核定征收是有收入就交税,没收入就不交税。
是核定的税率,我们这所得税是按收入的2%交所得税。下季度报税是按2百万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