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台湾没有城管 那么宝岛是如何处理占道经营的摊贩的?

解释一下何谓占道经营的摊贩。在大陆,经常有些摊贩不用办营业执照,随意在路边做生意。他们也不用交各种税费,这对按章守纪的其它摊贩显得不公平。而且这些摊贩占据交通要道一侧,影响人们出行。有的摊点都占了快车道一角。城管负责清除这些摊点,但舆论大多站在摊贩一边。大陆人普遍同情这些摊贩,认为他们是迫于生计才做如此营生。时有城管殴打摊贩老板和砸毁摊点的新闻爆出。

在台湾,城管的业务内容是一般警察负责。摊商问题在台湾当然也很严重,抓不胜抓,所以执法上时常是争一眼闭一只眼,取缔开罚上也会有些权衡,并非一律开单驱逐。

也就是说,已经夸张到占据快车道,那种是绝对要抓的。但是在台湾还没听说这种情况,毕竟生命是很宝贵的的,若不小心被撞,那只能摸摸鼻子自认倒楣,谁叫你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先。

至於milkfly0526所说的「主动」安置管理...我觉得不要把台湾政府想得太美好。

台湾夜市闻名国际,其实很多知名夜市一开始可能是一群非法摊商聚集,这几年却一个个跃上台湾官方观光旅游网站的夜市指南。以台北市为例:小小的台北市有很多夜市,但能被放在台北市官方旅游网站的(可视同合法),都是有管委会、自治会的。

也就是说,政府也怕麻烦,它没有时间和人力一个一个去找摊商作管理的工作。通常是摊商成立组织後,政府主管单位才会开始重视,并透过该组织去管理摊商。若没有组织,就当成一般摊商,该开罚就开罚,不想开罚就当作没看到(就是上述说的争一只眼闭一只眼)。

团结力量大,夜市摊商若要迈向合法的第一步,就得成立管理委员会,并且制定相关的自治管理条约,向人证明我们是有组织能自治的和其他打游击的非法摊商不同,至於当地居民、政府买不买帐,就得摊商、政府主管单位,三方坐下来开会协商的结果。

当地居民对於摊商聚集可能带来的问题,不外乎垃圾环境卫生、人潮造成交通壅塞、料理食材的气味、火的使用安全。

三方坐下来协商时,会把自己的诉求一个个抛出,解决方案不可能都令三方满意,但很多时後是各退一步。比方说垃圾环境卫生,管委会就必须设置垃圾桶,并有专人清理,经费来源不外乎各摊商向管委会缴交的费用。交通问题,政府出面动用公权力每晚某一时段直接封街,并且加强周边汽机车违规停车的取缔;管委会就得要求摊商几点之後才可摆摊,几点之前就得撤走,将街道归还给用路人。火灾疑虑,就让每户配有灭火器,并定期宣导演练防灾。追问

感谢ihatemic。milkfly0526、Raviyen、kevenbin的回答也不错。但百度只允许俺选一个作为满意答案。同样感谢这三位网友。祝福你们圣诞(台湾好像叫耶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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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0
台湾是个法治的地方,拥有”执法权“的角色被法律明确规范并遵守着,
所以台湾的街上只有警察,没有城管,换句话说,只有警察才有执法权。

以台湾的社会风气及价值观,对于小贩存在的看法迥异于大陆,
失业者、无一技之长者等社会弱势人仕,被迫顶着日晒雨淋谋生计,
这些小贩的存在,官府都要负不可推诿的责任,
谁不希望穿着光鲜坐在大楼里,在单位吹着空调领高薪?
民生没搞好,经济没搞好,就业没搞好,才是小贩大量出没的主因。
这些官府无能下的受害者,在台湾的社会逻辑下是普徧受到同情与”尊重“,
若再对这些人的谋生之道施予压力,这还给不给人活?

一个合理的社会,就该是保护弱者的社会,
前面提到的”尊重“二字就在于他们不偷不抢,
纵使现实困顿,他们仍光明正大凭自己双手双脚谋生混饭吃,
给弱势者机会才是一个合理公平的社会不是吗?

在台湾,除非为现行阻碍交通者,否则警察大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甚致很多地方的小贩和台湾警察都存在一种默契,
比如台湾街头上常看到警察悠哉走来,小贩拎包一哄而散,
只见警察散步走过之后,小贩又如雨后春笋般随后冒出。
亦或是固定一天一张罚单,小贩把600元或1200的罚单当缴店租,
至于”城管“在台湾则不存在,
警察最多也只是开张罚单就走,不会有拷人或没收商品的事发生。

还有一点值得提,那就是若该地摊贩成了规模,
通常官方会找地方安置,然后变成一个市场或者夜市,
合法存在、合法管理,
所以台湾的夜市密度世界第一,成了观光特色。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20
台湾没有城管,只有俗称条子的警察

台湾摊贩有分成有营业执照、及无营业执照的摊商

警察平常会对无照的摊商开单(大多占人行道,车道不占的,占车道人肉跟铁拼不值),但通常警察及无照的摊商会有约定成俗的规定,一个月给警察开几张单交差,开够了警察就视而不见了,打人及砸毁的情况台湾没有的,执法不是内地这样的,因为法规只有给警察开单的权限,超出那权限执法警察也是犯法的

经济情况就不好区分了,当然有情况差的,但也有开宝马的 呵
第3个回答  2012-12-20
直接由具有执法权的管区派出所警察进行开单告发(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