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9-22
楼主的两个问题,先回答第二个问题。土地使用权证注明使用年限的,都是出让土地,说明这个房屋所在的土地已经出让给了开发商或者当时建房的单位。所以,不存在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关于过户,还是直接更名过户比较合适,因为是亲人之间的财产使用权转移,不需要走买卖的形式。买卖房屋需要依法缴纳的税费是比较多的,用买卖的方式转移房屋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多是互不相识的买卖双方,通过买卖的形式,可以把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划分开来,避免房屋过户以后还可能存在的后遗症。自家人的房产转让,不存在债权债务风险的问题。所以,不必要用买卖的方式过户。
第2个回答 2017-08-28
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国家没有废除家这个法律概念,一家人内部瞎买卖什么呢,有钱任性吗?物权法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物的取得不完全适用物权法,如土地是按照土地法批准的。物的取得方式方法、过程你不会一点也不知道吧。父母的东西自然而然就是孩子的东西,孩子多等大了以后可以分配再确定是谁(家)的,得到物了就可以设立物权,同时原来的物权消灭,干嘛非得过户物权
第3个回答 2017-09-24
1、集资房像你这种情况,你母亲已经取得了全部产权,可以出售,但是卖方需要比普通的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2、集资房的土地性质一般为行政划拨地,不确定可以去房管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