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的合格分数是90分,满分100分。该考试主要测试驾驶者在道路上驾驶技能的表现。
考试包括以下内容:上车准备、灯光模拟考试、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档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等。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将被扣100分(不合格):
1.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或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3.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
4.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
5. 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
6.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及控制车速;
7. 使用挡位与速度长时间不匹配;
8. 2次挂挡不进;
9. 空挡滑行;
10. 长时间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11.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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