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请问下。。加一句这个话有什么关系吗??代表的是什么,,就是说就算这次活动我有得到什么,,或是中奖了什么,,

他可以给或不给吗??或是可以不按你的要求去做吗????

他没有做到我们想要的,,他只要有这句话,就算打官司也没用吗???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所有指在商品介绍的内容存在漏洞或者当事人对商品介绍内容的理解产生分歧的场合,对漏洞或争议内容作出最后决断性说明的权力。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其中部分内容直指近年来社会反映强烈的经营者利用“霸王条款”损害消搐者合法权益问题,类似“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货”“如遇损坏只赔偿同类胶卷”等不平等格式条款被列为违法条款。

2010年11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解释格式条款等六项权利。

按照该办法,“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条款均为无效。该办法的出台,为规范合同签订、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强有力依据,执法人员发现“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违法行为时,均可有法可依。

扩展内容: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明确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更是直接将“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货”等说法列为违法条款,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百度百科-《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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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27

这句话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属于“霸王条款”,只要他承诺了就要做到,如果投诉或者打官司的话,你可以胜诉。

“霸王条款”与我国日趋成熟的消费市场格格不入。事实上,“霸王条款”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不利于商家自身的长远发展。

拓展资料: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

参考资料:霸王条款-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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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8-04-13
也不能这么说!!!

商家也有商家的苦衷,他也怕中奖者故意歪曲商家活动的内容,所以,这句话是一个“安全网”

作为想借此活动提升自己知名度的商家,他一定会按正常的思维理解活动条款的内容,兑现自己的初诺!!!
第3个回答  2008-04-11
这句话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属于“霸王条款”,只要他承诺了就要做到,如果投诉或者打官司的话,你可以胜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8-04-12
这句话属于商家耍赖的手段

就算打官司 作为老百姓肯定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