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系统具体是指:
一、办公室和组成部门:
政府办公室、卫生局、文化局、市政管理委员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旅游局、人事局、司法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招商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财政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林业局、水务局、科学技术局、监察局(与县纪委机关
合署办公)、民政局、
物价局、交通局、 经济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公安局、教育局、商业贸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直属行政机构:
政府研究室(经济研究中心)、粮食局、文物局、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归国华侨联合会)、体育局、政府法制局、环境保护局、 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广播电视局、统计局、城市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局、气象局、信息化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议事协调机构、人防办公室。
四、垂直管理机构:
工商行政管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地税局、国税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县政直属事业单位“
县志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史研究室、
残疾人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红十字会、县妇联。
六、其他机构:
烟草局、信访局、档案局、供销合作社、文化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