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6个原则,主要是:为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法治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
我国宪法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规定,既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奋斗成果的确认,也是对我国国家性质和根本制度的确认,集中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扩展资料:
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以后,也用宪法表现人民主权原则,但在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一般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与主权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国家权力是有层次的,既有中央的国家权力,又有地方的国家权力。其中最高国家权力,即是主权。“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实质包括主权在民。
宪法制定、修改和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规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和价值准则。从宪法理论与实践看,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宪法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