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题--员工辞职的效力

请问:
1.员工书面提出辞职,没有写离职日期,是否视作30天后离职。
2.如果单位没有给予答复,是否员工到了30天后就可以自行离职。
3.如果30天后员工没有离职,单位也没有提出让他离职,那这时候的劳动关系是视作没有发生过辞职,就是原来的劳动关系;还是视做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已经发生过,双方只是在建立一种事实劳动关系。
4.员工书面提出辞职的效力如何,是否提出以后未经允许不得撤回,并且到期自然生效并且劳动关系解除。
请专业人士回答
很重要的一点!!!
回答的同志都没有正面回答这点,所以不能给分!!!!!!!
公司没有给予答复,那么辞职后30天,如果双方没有任何反映,继续用工。那么这段时间是事实用工?还是视作以实际行为撤消了辞职。

1.员工书面提出辞职,没有写离职日期,是否视作30天后离职。
答:提出离职申请的时间和离职的事实是不成直接联系的,但是通常是需要提前30天提出申请。
(目的是让用人单位有个准备时间,找到人来接替你的工作。)

2.如果单位没有给予答复,是否员工到了30天后就可以自行离职。
答:如果单位没有答复的情况下,你可以走了,但是你要知道你的工资未必发了,而且通常的情况下单位是要因为你离开后的岗位空缺找到新的人的,所以单位是不会不理你的。

3.如果30天后员工没有离职,单位也没有提出让他离职,那这时候的劳动关系是视作没有发生过辞职,就是原来的劳动关系;还是视做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已经发生过,双方只是在建立一种事实劳动关系。
答:我觉得你提出离职了单位还不准备的话,那么这个单位的人脑子基本是有问题的。离职的时候需要办理一些手续,比如离职手续,还有结算清你经济情况等等。

4.员工书面提出辞职的效力如何,是否提出以后未经允许不得撤回,并且到期自然生效并且劳动关系解除。
答:员工提出的离职手续可以看做代表员工意愿的直接表达,通常情况下员工提出离职都是通过考虑的,很少出现会想反悔的情况,劳动关系的解除不是交了离职申请就完事的,还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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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4-02
1、可以这么认为,因为法律规定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但要有明确的辞职日期。
2、可以。已履行法定义务。
3、在实践中出现这种状况,双方不可能没有任何说法吧?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4、应按民法的要约撤销相关规定处理。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4-02
1、提出辞职申请后30天就可以离职,没有离职日期颗视作离职
2、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就可以
3、不可以,你已经提出过离职,除非你和公司协商,要回辞职报告
4、员工提出辞职申请以后30内就可以离职,不需要公司同意,这是新劳动法已经明确的。至于要不要撤回属于你要和公司协商,不撤回30天以后自然生效,除非公司不想你走极力挽留你。
第3个回答  2008-04-02
我觉得应该是第二种情况,就好像重新开始用工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