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2024年

如题所述

福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根据申请人的不同身份有所区别。具体条件如下:
1、户籍家庭。申请人需具有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简称“四城区”)的户籍,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2、非户籍家庭。家庭主申请人在“四城区”稳定就业,并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家庭成员需在福州工作或学习,并取得福州市居住证;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四城区”无住房。
福州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大致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向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诚信承诺书以及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查询授权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2、街道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被受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被驳回或需要补充材料。
3、社区公示。初审通过的申请将在申请人居住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为7天。
4、区级复查。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复查,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名单将会面向社会公示15天。
5、市级复审。公示无异议或复查后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进行复审,并纳入轮候配租范围。
6、选房与签订合同。
7、入住。申请人需在收到入住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与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完成入住手续。
综上所述,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是两种保障方式。
【法律依据】:
《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些人员要符合相关申请条件才能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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