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转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籍科申请迁入;
5、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户口迁移的条件:
1、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需要迁出地和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同意;
2、就业迁移:提供就业单位的接收函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
3、随迁家属: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4、投靠亲属: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亲属同意接收的证明;
5、入学迁移:提供录取通知书和学校的接收函;
6、购房迁移:需提供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等相关文件。
综上所述,转户口需要的手续包括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籍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并开具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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