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如下:我在职期间成立了离岸公司,经营与公司相同产品,部分客户重叠,一部分是我在公司的现有客户,后公司发现后解聘我,并报警带往派出所,在派出所时候要求我写承诺书要求本人以及亲属永远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关产品,这个承诺是否完全有效?另书写承诺书时候我有提出按照劳动法应该是两年不得从事,但是公司老板说不允许我以后从事。麻烦帮忙解答下。谢谢!
想问下如果公司不支付补偿金,我是否可继续从事此行业?另公司当时在派出所让我写悔过书交代客户挖取情况,我给客户的邮件说的是公司的外购产品从我这里购买,但是价格比我的高,公司说这是商业诋毁,需要起诉我侵犯商业秘密,目前他们以承诺书要挟,说是以后从事可以收集证据起诉我侵犯商业秘密以及不正当竞争,这个起诉期限是多久?
想问下如果公司不支付补偿金,我是否可继续从事此行业?另公司当时在派出所让我写悔过书交代客户挖取情况,我给客户的邮件说的是公司的外购产品从我这里购买,但是价格比我的高,公司说这是商业诋毁,需要起诉我侵犯商业秘密,目前他们以承诺书要挟,说是以后从事可以收集证据起诉我侵犯商业秘密以及不正当竞争,这个起诉期限是多久?
追答你好
如果公司不支付补偿金,竞业协议不生效,你可以继续从事该行业。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期限是5—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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