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当兵走的义务兵优待金什么时候发放?

我是太原的,今年走!

每年征兵结束后2个月内,各区(县)民政部门应当为义务兵家属办理《优待安置证》。义务兵家属需持《应征入伍通知书》、户口簿和《优待安置证》于每年第四季度,在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领取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在本市入伍,但直系亲属不在本市或者无直系亲属的义务兵,其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可在服役期满当年发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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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5
2个月
第2个回答  2012-11-24
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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