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中共党员,当过两年兵,回来后在一家公司做了4个多月,由于工资过低,13号申请的辞职。 到24号提出要走。老板娘当时说行,没有提出异议。于是26号开始我就没去上班了。但过了两天后行政部的人事打电话过来跟我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要扣一个月的工资。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只有一份,被他们拿走了。我身上就只有当时他们给发工资的银行卡。提出辞职的时候是用QQ邮件发送的辞职信,在26号的时候补回离职确定的邮件。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这些能当做证据吗?
谢谢你们的热心回答。 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了。老板态度非常恶劣,刚开始的时候老板娘让我回去再谈下。 跟我说当天下午就会给我工资,让我帮他们做一些设计上的工作。做完之后就把我晾在一边,等我过去找老板的时候老板说:你不是学过劳动法吗?那你看我们是劳动局见还是法庭上见。
追答那就不用客气了,直接材料整理下,劳动保障局仲裁吧,没关系,这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