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不给工资。这些信息可以当劳动仲裁的证据吗

我是一个中共党员,当过两年兵,回来后在一家公司做了4个多月,由于工资过低,13号申请的辞职。 到24号提出要走。老板娘当时说行,没有提出异议。于是26号开始我就没去上班了。但过了两天后行政部的人事打电话过来跟我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要扣一个月的工资。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只有一份,被他们拿走了。我身上就只有当时他们给发工资的银行卡。提出辞职的时候是用QQ邮件发送的辞职信,在26号的时候补回离职确定的邮件。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这些能当做证据吗?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之情形,你在任何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都可以根据第46条规定获得经济补偿,注意,最好根据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很难得到补偿。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百度一下,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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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1
你这样的情况,建议申请仲裁时这样申请:
1、以公司未按参保,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半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要。
2、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法支付你的工资。包括晚上加班的1.5倍,周六周日加班2倍的工资。
3、发工资的工资卡,可以作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的。
如有不明,请追问。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26
作为资深专家,我来详细回答你。1)做了四个多月,当初约定的工资应当一分不少的给你;2)如果不给你的话,你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最后一个月工资不仅要给你,还要给你50%的赔偿金;3)单位提出的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要看你们双方之前知否有约定,没有约定的话,你可以随时离开,有约定,看约定你当初有没有签字,没签字认可,约定不能作为约束条件;4)如果单位否认你是他们的员工,好地,你就说单位未与你签订合同,要求次月起按照双倍工资给你补偿,到最后,单位损失会更大。追问

谢谢你们的热心回答。 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了。老板态度非常恶劣,刚开始的时候老板娘让我回去再谈下。 跟我说当天下午就会给我工资,让我帮他们做一些设计上的工作。做完之后就把我晾在一边,等我过去找老板的时候老板说:你不是学过劳动法吗?那你看我们是劳动局见还是法庭上见。

追答

那就不用客气了,直接材料整理下,劳动保障局仲裁吧,没关系,这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第3个回答  2012-11-26
你提供有工作关系的证明就可以了,其他有企业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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