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确实真的明白、了解的朋友回答,一知半解的 其他地方复制粘贴的 朋友就不要献丑了。
一、信用卡持卡人在生前透支信用卡10000元。
二、信用卡持卡人并无儿女,只有父母和兄妹。
三、信用卡持卡人并无任何财产,并发现还欠了其他银行信用卡共计20000元。
四、信用卡持卡人在生前曾经确立遗嘱:将自己所有遗产捐赠国家,任何人不得享有继承权。
请问,这种条件下,银行是否能继续追账,向谁追取?
1、这种条件下,银行能继续追账,可以向国家追取。
2、国家继承了信用卡持卡人的遗产,国家应当清偿信用卡持卡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偿还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如下:
1、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扩展资料
一、遗产继承中的债务的处理原则:
1、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份额范围内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债务的金额超出了遗产的价值,继承人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愿意偿还的话,法院也会支持;
二、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一方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 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那么这道题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1、信用卡持卡人没有任何财产;2、确立遗嘱将自己所有遗产捐赠国家;3、债务也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4、持卡人无儿女配偶。
那么,就等于是国家继承了信用卡持卡人的遗产,那就连债务一起继承了,欠的债应该由国家偿还,换句话说就是属于银行的坏账。
可以这样理解吗?
债务不继承,有遗产的先偿还债务,有余下的再继承,超出遗产范围的不属于继承人偿还范围。
这种情况,就属于银行的坏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