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请假制度实施细则全文辽宁省公务员请假制度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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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公务员请假规定  一、请 假  (一)病假、事假无伦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

2、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3、  (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  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  2、请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  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  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  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4、  (三)局领导请假  副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5、  2、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分管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长通告,并按有关规定向县有关领导请假。

6、  (四)请假的方式  实行请假条制度。

7、无伦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分别按权限批示并留存备案。

8、  2、请假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分别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

9、请假条由办公室负责设计、印制。

10、  (五)对违犯制度的处理  对于偶尔发生的违犯请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对于违犯2次以上者,原则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自我改正;  3、对于长期不请假、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  4、请假逾期、又不续假、又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中。

11、  二、休 假  (一)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12、  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13、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14、  (二)下列人员不享受公休假:  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15、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16、  3、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17、  4、超出国家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18、  5、当年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19、  6、并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20、  7、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21、  (三)休假的方式  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据工作需要可分别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计天数不可超过规定休假期。

22、  2、集体休假,由局领导议定。

23、  3、个人休假,须提前7天向分管领导申请,报局长审批后执行。

24、  4、加班补休的,由个人提出申请、股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示、局长审查批准后执行。

25、  5、休假应按规定时限休假。

26、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逾期不归的按无故旷工论处。

27、  (四)对违纪问题的处理  对轻微的违纪以教育为主,令其自觉改正;  2、对未经领导批准,又未通报给任何人,擅自休假的,视对工作影响的程度,给予警示教育、或通报批评;  3、对休假逾期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28、  过年请假工资怎么算  月工资/21.75=每日工资数。

29、  劳动法规定一周工作时间40小时,5天制就是每天8小时。

30、你如果超了,就要算加班费了。

31、如果公司不能安排调休,就要付加班费了。

32、请假扣款按照请假的性质扣款标准不同的  在2007年1月份,实际工作天数是23天,你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是600,那600的80%是480,480/20.92=22.94,你病假期间的4天工资是22.94*4=91.76,该月份其他工作天数的工资计算:3500/20.92=167.3,19天为167.3*19=3178.78,那么你在该月份的工资应该为3178.78+91.76=3270.54,当然这是含税的。

33、  国定假一周休两天,那么按一月31天来算,你应该上班23天.个人认为3500除以23再乘上4,所得就是你该扣的钱.  你的公司有什么事先已明文规定的奖罚条文,你也要考虑进去.  最好问问人事科,因为相关的公司及法律条文他们是最清楚的.也有回答你的职责.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34、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5、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请假应扣工资的计算: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小时)×小时工资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天数)×日工资  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不合理;  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36、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37、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8、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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