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关于老年人有哪些政策

如题所述

近年来,西安市出台一系列养老扶持政策,加快实现西安市社会福利社会化,逐年提高老人优待政策,为全市老人送上一份实实在在的关爱和帮助,使全市老年人在温馨愉悦的环境下安享晚年。

  

  高龄保健补贴逐年提高

  据2009年统计,西安市60岁以上老龄人口125.68万,占全市人口的14.99%,人口老龄化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市老龄委福利处负责人表示,我市百岁以上老人近年来增加很快。2000年只有50多人,今年百岁以上老人已经达到129人,占到全省百岁老人的五分之一,其中年龄最大的老人111岁。我市对百岁以上老人的优待政策也逐年提高。

  2003年以前,我市9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高龄保健补贴5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高龄保健补贴150元。

  2009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9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高龄保健补贴提高到8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高龄保健补贴提高至210元。此外,70岁以上老年人凭西安市老年优待证和个人公交IC卡免费乘坐市内所有公交车辆。

  2011年,西安扩大高龄老人保健补贴发放范围,将80至89周岁年龄段的老人纳入,并再次提高了90岁以及百岁老人的补贴标准。按照80~89周岁每人每月6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2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60元的新标准,发放高龄补贴8207万元,惠及全市11.3万名80周岁以上老人。

  

  老年优待不断延伸

  同时,我市老年优待不断延伸,不断提高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为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目前已经办理39万张。70岁以上老年人凭西安市老年优待证和个人公交IC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辆。目前,老年人可免费乘坐的公交线路由54条扩展到97条。

  65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或半费游览市、区县旅游景点,一些民办或股份制企业,如大唐芙蓉园、曲江海洋馆、西安野生动物园、大明宫遗址公园等,都推出敬老举措,对老年人实行减免费优惠政策。

  

  扶持养老机构

  近年来,西安市政府连续出台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2008年,西安市民政局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化的实施意见》,对新建的养老服务机构,城六区范围内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城六区范围外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2000元;每年对已运营的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比,按人次分别给予30元~50元不同的奖励。

  2009年,《西安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出台,明确了发展养老事业的指导思想:“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同时明确了优惠政策对经市、区老龄办审批的爱心护理院,按半护理、全护理床位每月分别补助60元和80元;对社会力量兴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行奖励制度。

  “十二五”期间,西安市将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到2015年实现“9073”目标,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

  

  4.86万贫困老年人纳入低保

  同时,我市加快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截至2011年4月底,我市累计资助了10.8万名老年人参保参合,共372户城市贫困老年人住上了廉租房,7515名老年人享受租金补偿,累计发放资金497.6万,切实保障了老年人基本生活。近年的“敬老月”活动中,资助了3万名贫困高龄老人,开展了万名老人心脏专科免费体检和千名白内障老人免费复明工程。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先后三次修订了城乡低保政策,制定了《西安市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暂行实施细则》《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在城乡医疗救助、廉租住房救助和救灾救济中,将特困老年人列为重点,给予特别照顾。

  截至2011年4月,全市有4.86万贫困老年人纳入低保,其中城市贫困老年人2.13万人,每月享受330~360元的低保金;农村贫困老人2.73万,每年享受1680~1800元低保金;4502名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义务扶养人的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达到应保尽保。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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