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恒煤矿:年生产能力150万吨,位于
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境内,
荣乌高速公路神山出口约16公里,距包府公路52公里出口约19公里,距
东胜市71公里 。
乌兰集团荣恒露天煤矿(原名为
伊旗纳林陶亥镇融通域煤矿),行政隶属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始建于2001年初,2002年6月份投产,设计年生产能力21万吨,采用平洞开拓方式,房柱式采煤方法,按照国家
资源整合和鄂尔多斯市技改“三年攻坚战”的要求,煤矿于2008年7月开始从井工开采改扩建为露天开采。设计年生产能力为60万吨,井田面积13.9102km2,煤炭储量4073万吨。开采深度由1330m至1270m标高,主采煤层为4-2、5-1、6-2中煤层;工艺采用单斗-卡车工艺进行剥采。井田分为三个采区,采坑工作线平均长1200米,露煤长度945米,平均开采深度60米,实际生产能力达150万吨/年,平均剥采比12:1。煤矿建设总投资7999万元,安全设施投资848.49万元,煤矿2009底通过竣工综合验收。
煤矿生产机构下设3个采剥队,1个穿爆队,从业人员545人,其中,管理人员45人,各类技术人才52人,拥有大中专人员25人。
煤矿由井工技改为露天开采后,煤炭资源回采率大大提高,由原来的不足40%提升为95%。安全保障系数加大,不需要采空区塌陷治理,不遗留安全隐患。
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强度降低,作业环境更加优良,经济效益更好。
伊金霍洛旗7个露天煤矿采矿用地被批准为改革试点范围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有关文件精神,伊金霍洛旗乌兰煤炭集团荣恒煤矿、乌兰煤矿等7个露天煤矿采矿用地被国土资源批准为改革试点范围,这标志着鄂尔多斯市露天采矿用地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本次改革试点申请范围用地总面积2430.16公顷。试点分4个规划期实施,每个规划期包括采矿及完成复垦5年。复垦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将复垦后土地归还当地农民。
试点的实施,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试点范围内采矿作业完成后,采矿企业将认真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农业用地将全部恢复原土地用途,对占用的耕地按照规定标准及时恢复为耕地,及时交还当地农民生产耕作。
试点统筹兼顾了国、地方、企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关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土地权益,增加收入、改善民生。试点实施后,采矿企业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采矿用地合同,以临时用地方式对被占地农民予以补偿,企业用地成本将大幅降低,
用地审批周期也会大大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