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史工作时突发脑出血,用人单位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题所述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突发的突发脑出血,如果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的情形的,而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也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患病职工可以依法享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相应待遇。

三、用人单位也可以给予必要的道义上的援助或帮助(比如对确实困难的职工借予必要的抢救治疗费用)。

四、为劳动者依法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缴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为职工建立医疗保险关系而导致病患职工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应当担当患病职工因此造成的损益的支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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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29
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休息按照病假支付工资,治疗按照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如果发生当场死亡,或者经过抢救无效在四十八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按照工伤死亡待遇发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