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1-29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你工伤所在的地区政府相关部门每年都会公布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才能向单位领取的,根据工伤的级别有不同的待遇,每个省份不相同。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则是在工伤级别评定后就可以领取的,两者不是同一个概念。
第2个回答 2012-11-28
原文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所以肯定不是本人平均工资。
上年度具有可操作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按哪一个标准在于仲裁员、法官一念之间,属于自由裁量权,他人无权干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9-10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可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基数,每个省有可能不一样。例如湖北省是这么规定的: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22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8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34个月,六级伤残为28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
第4个回答 2020-03-17
浙江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