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合同到期公司提前通知终止合同,我能拿到怎样补偿,年终奖金是否能拿到?

本人是2003年7月23日入职某公司,2008年新劳动法后被人连续签订2次合同,分别是2008年12月31日到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0日,现在公司突然提出来终止我合同,请问公司是否违法终止我合同,另外依照劳动法我能得到几个月的补偿。我2012年的年终奖能不能拿到,因为我们每年年终都有2个月的年终奖金发放。目前公司给我终止合同补偿是5个月,不给我年终奖金,请问是否合法,为什么?

还有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公司不给三倍加班费,而是(法定节假日)上加班一天,过后给补休一天半,请问是否合理,终止合同之前的加班费还能要回来吗?

2008年------2012年12月30日连续签订2次合同了,请问公司这个时候给终止我合同是否违法,因为有人告诉我连续签订2次以上的劳动合同后,自然就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1、由于你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备可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
2、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公司提出终止合同是违法的。
3、你有权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主张《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如果公司坚持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则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即19个月的工资。
5、由于你已经干满了2012年度,有权得到年终奖。
6、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只能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不适用调休。可主张终止劳动合同前二年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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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8
提前是提前几天?有合同的话,提前30天通知你期满后不再签,是合法的,你没有补偿可拿
按规定终止后,该给你的全部必须给,包括年终奖,但如果年终奖没写在合同里,你照样没有
节假日的问题你得有证据证明没给,合同里写的也没用,只是理论上说了应该给
补休几天是公司的制度问题,不知道
签一百次的合同,只要是程序合法,照样可以解除
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必须是签了五次或者连续五年以后,双方都愿意接着签那种无固定的合同,才能签。但是显然,公司并不打算跟你签这种合同了!你说这些白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09
如果你没有完成公司合同约定的工作,公司可以提出辞退,但解除合同必须要在合同到期前3各月内提出。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超过十年的合同或不签合同超过十年的劳动这,可视为长期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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