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R不是法律文件 为何多数航空公司使用该规则

如题所述

因为《DGR》的依据是《TI》,《TI》是国际民航组织的文件,我国加入了ICAO;《DGR》是IATA的法规,我国也加入了IATA;《DGR》规则完全满足《TI》要求,某些条款高于《TI》,所以可以使用。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ICAO Annex 13):第五章:5-8节登记国、经营人所在国、设计国和制造国的参加:5.18项: 登记国(中国)、经营人所在国(中国)、设计国(美国)和制造国(美国/法国)有权各任命一名授权代表参加调查(而中国是国际民航组织理事国之一).航空货运舱单航空器运营人签发的文件,可以纸质或电子形式提供。该文件包含装载在特定航班上托运货物的详细信息,并且提供与航空器上所装载物品对应的航空货运单和主航空货运单号码表。特定航班上的物品属性、重量和构成每一个托运货物的件数,以及采用的装载单位,也在这一文件中也清楚标明。发货人或代表发货人准备、证明发货人与航空器运营人在运营人航线上载运物品合同的文件。航空货运单有多个目的,但是其两大功能是载运合同(在每一份原始航空货运单背后都是载运合同条款)和物品接收证据。航空货运单是航空器运营人(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其经授权的代理人(货运代理人))最重要的文件,涵盖从机场到机场的货物运输。航空货运单含有11字号码,用于预订和检查交货状态和装运物的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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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9-07
DGR不是法律文件,但其被广泛使用的原因是,DGR的依据是《TI》,而《TI》是国际民航组织的文件,我国加入了ICAO;《DGR》是IATA的法规,我国也加入了IATA;《DGR》规则完全满足《TI》要求,某些条款高于《TI》,所以可以使用。此外,对于航空货运的详细规定还可以在《国际民航组织公约》附件13的《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