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在外省参加工作,92年调本省内国企后参加社保,社保92年成立的,83至92之间是视同缴费吗?要我补缴吗

我是参加国企改制的下岗人员,调入之前在什么单位工作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有关联吗?在异地的工龄需要我自己补费吗?在异地时还没有个人缴费,办理退休时,与异地社保有关联吗?恳请高手解答!

你83年参加工作,可以从83年开始就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但是你叙述的1992年参加社保,是不可能的,合同制职工是1986年开始实施,全民合同制是1993年的下半年才试行,全面开展是1994年,因此,我只能和你说,从1983年开始,一直到你单位所在地实行社会保险缴费之日为止,是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的,
至于你在异地的工龄,必须有档案支持,有经过国家劳动部门审批的招工手续,否则不会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10
一、社保是1988年左右开始缴费的。而不是1992年。
二、一般来说1992年之前是要补一点的,不过好象也就是3、2千元吧,钱不会太多。
三、如果补齐,是会视同的,也有些地方不补也视同。因为那段时间的社会保险不正规,所以政策也不严格。
四、与异地社保没有任何关系。
第2个回答  2012-12-10
92年十月之前的养老保险都是视同缴费的,所以不需要补缴。不知道你92年之前的工作经历有没有做工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