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很多人在医院住院的时候就会感觉到非常的痛苦,所以就会选择了断自己。这个时候自己了断了自己,但是医院也要负一定的责任,因为属于医生的失职。上海的一名割腕女子在住院的期间跳楼身亡了,随后家属向医院索赔237万元钱。这件事情也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医院在这件事情当中有哪些责任呢。具体是什么样的一个情况,今天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
上海的一家医院被告上了法庭,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一位女病人在住院的期间突然之间坠楼身亡了。这位女孩子是一位抑郁症患者,所以就会割腕自杀。随后就被送到了这家医院抢救,就在事发的当天下午才脱离生命危险,所以夜晚就在医院入睡。这名女孩子就在夜晚住院的期间突然之间失踪了,于是医护人员和家属就一直寻找,后来在绿化带里边发现了已经死亡的女子。后来经过了解这名女子死亡的原因,就是因为高空坠落,事发地点就在病区的安全通道玻璃窗旁。
因为女孩子是在医院里边高空坠落导致死亡的,所以这名女子的家属就认为是医院疏于管理。才让女子不幸身亡,于是就将医院告上了法院,想要赔偿各种损失费237万元。在一审当中法院认为因为公共场所导致他人损害的,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且对于女子这种特殊情况,医院又作为医疗机构,所以就更应该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而且这名女子在住院到死亡的这个过程中,医生也没有更加的严谨细致,也没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所以也存在着一定的过错。
但是经过仔细的调查之后,发现这名女子在监控摄像头里边每天晚上都有人值班,但是在事发地点却没有发现有摄像头。而且窗户都安装的有限位器,也安装了不锈钢的护栏。而且医院也表示医护人员每个小时都会查房,而且也告诉家属需要一直陪护。这名女子进入了事发地点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了,所以就判定这名女子是自杀身亡。所以对于这种情况,医院已经进了自己的安保义务,就不用再承担任何的责任了。